2017年11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吴某某以诈骗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吴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经查明,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共实施诈骗活动38起,骗取被害人郭某某、洪某某、林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59392元。
2017年11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吴某某以诈骗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吴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经查明,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共实施诈骗活动38起,骗取被害人郭某某、洪某某、林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593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