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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7-11-23 10:37: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张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张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6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陈某某(已提起公诉)等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申请微信商户和支付平台。陈某某等人利用被告人张某某申请的商户及支付平台盗刷他人微信账户资金4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