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马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8年2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马某某到徐州市某网吧内,趁房某某熟睡之际,盗窃被害人房某某蓝色三星牌Note8型手机一部。经鉴定,实物价值人民币51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3月1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马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8年2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马某某到徐州市某网吧内,趁房某某熟睡之际,盗窃被害人房某某蓝色三星牌Note8型手机一部。经鉴定,实物价值人民币51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