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9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任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任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2月30日,被告人任某某多次到多个小区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800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3月19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任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任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2月30日,被告人任某某多次到多个小区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800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