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惠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惠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1日,被告人惠某某到徐州市多家服饰专卖店,盗窃店内衣服4件,被盗衣服价值共计人民币2098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4月27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惠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惠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1日,被告人惠某某到徐州市多家服饰专卖店,盗窃店内衣服4件,被盗衣服价值共计人民币2098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