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2018-09-20 10:51: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1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廖某某以诈骗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廖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廖某某先后与李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共谋后,并在李某某、刘某某等人的管理和帮助下,陆续在被山东省潍坊市,通过微信的“摇一摇”等功能,以虚构的“樊某某”等女性身份,先后添加袁某某等70余名被害人为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聊天功能,以和被害人谈恋爱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陆续编造买零食、充话费、买车票见面、突发急病需要用钱等借口,骗取被害人袁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所得赃款由李某某、刘某某等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予以收取。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陈子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