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卓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卓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卓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卓某某以假借恋爱结婚的手段结识被害人范某某并交往,期间被告人卓某某以交通事故赔偿、购买车辆等名义,多次通过借用信用卡消费套现、办理手机网络贷款、借取现金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范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75000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2月18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卓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卓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卓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卓某某以假借恋爱结婚的手段结识被害人范某某并交往,期间被告人卓某某以交通事故赔偿、购买车辆等名义,多次通过借用信用卡消费套现、办理手机网络贷款、借取现金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范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75000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