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聚众斗殴的陈某某 批准逮捕
2019-02-26 15:57: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1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

  2017年8月1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车辆抵押贷款问题与王某甲发生纠纷,王某甲遂找张某甲、张某乙父子来协调处理此事,后双方在电话沟通中发生争执,并约定当晚面谈。随后陈某某纠集周某某、王某乙、徐某某、赵某某、蔡某某、姜某某、高某某、李某某(以上8人均已判刑)、刘某某(已网上追逃)等人到约定地点寻找张某甲、张某乙父子。当天晚上22时许,陈某某与周某某、王某乙等人找到张某甲、张某乙父子,陈某某等人手持提前准备的铁锹、木棍和钢筋棍等工具对张某甲、张某乙父子进行殴打,致使张某甲头部、眼部、牙损伤,致使张某乙头部、腰部损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甲头部、眼部、牙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被害人张某乙头部、腰部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