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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诈骗他人财物的王某某批准逮捕
2019-02-26 15:57: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8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能够帮助多名受害人不转业继续留在部队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当兵入伍以及学驾驶包过为由,骗取多名受害者共计人民币32.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