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赵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赵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9年9月29日0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某交叉路口处时,被现场值勤的民警查获,后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被告人赵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6.8mg/100ml血,属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1月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赵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赵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9年9月29日0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某交叉路口处时,被现场值勤的民警查获,后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被告人赵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6.8mg/100ml血,属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