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以开着赌场罪批准逮捕。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他人经预谋后,购买电子游戏机三台并放置于徐州市某宾馆西侧房间内,经营电子游戏机室。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安排姜某某(已判决)负责该电子游戏机室的日常管理、看场维护、招揽赌客,并招募他人到该电子游戏机室负责财务工作。
2016年8月1日,公安机关在该电子游戏机室内当场查获电子游戏机三台,经认定,被查获的三台电子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2月5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以开着赌场罪批准逮捕。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他人经预谋后,购买电子游戏机三台并放置于徐州市某宾馆西侧房间内,经营电子游戏机室。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安排姜某某(已判决)负责该电子游戏机室的日常管理、看场维护、招揽赌客,并招募他人到该电子游戏机室负责财务工作。
2016年8月1日,公安机关在该电子游戏机室内当场查获电子游戏机三台,经认定,被查获的三台电子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