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蒙某甲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蒙某甲、蒙某乙、蒙某丙、蒙某丁为了谋取利益,通过网络购买大量江苏徐州等地学生信息,后冒充学生、学校老师添加学生家长,以需要交纳培训费用为由实施诈骗,共计诈骗18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月2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蒙某甲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蒙某甲、蒙某乙、蒙某丙、蒙某丁为了谋取利益,通过网络购买大量江苏徐州等地学生信息,后冒充学生、学校老师添加学生家长,以需要交纳培训费用为由实施诈骗,共计诈骗18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