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提起公诉
2020-04-29 16:48: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6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某某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刘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9年11月15日6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超速行驶至徐州市某路口时,与驾驶人力三轮车的陈某某发生相撞交通事故,致陈某某胸部、肺脏、脾脏、头部损伤,两车损坏。后被害人陈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陈某某系交通事故致肺脏,脾脏损伤合并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被告人刘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陈某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主动报警,在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