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何某某批准逮捕
2020-09-15 15:50: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0年6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徐州市多地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通过砸烂电瓶取得其中铅块进行销赃,共获得人民币540余元。经鉴定,其偷盗的电动车电瓶共价值人民币近3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