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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案件犯罪嫌疑人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2017-07-31 09:55:00  来源:

  

  7月26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介绍卖淫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丽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

  在受理该案件后,云龙区检察院委托司法社工对小丽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显示,小丽父母务农,父亲有病常年不能工作,母亲也因病摘除了一个肾。还有一个弟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无暇管教小丽,缺乏对小丽的关注和教育。

  小丽中专辍学,过早进入社会,并离家在外打工,由于年龄较小,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和自控能力差,加之交友不慎,以及家庭监管缺失,小丽为愿意做“佳丽”的未成年少女小云介绍了嫖客,走上了犯罪道路。

  云龙区检察院认为,虽然小丽构成介绍卖淫罪,但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考虑到小丽系未成年人,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家庭监管、教育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对小丽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六个月, 并联合司法社工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同时对其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进入夜总会、KTV等娱乐性场所或从事娱乐性场所各项工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