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司法社工出庭参与诉讼 帮教迷途少女
2017-11-22 09:11: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一17岁少女李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庭审中,邀请司法社工出庭参与诉讼,对社会调查情况进行阐述,并对李某某进行当庭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2017年8月11日,李某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移送云龙区院审查起诉。因李某某系未成年人,该院委托司法社工对李某某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司法社工通过会见李某某本人,约访李某某父母、朋友、邻居等方式,对李某某成长轨迹、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等开展调查,形成了一份全面的社会调查报告。 

  庭审阶段,检察官将社会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并委托司法社工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对社会调查情况向法庭阐述。司法社工当庭就李某某成长经历、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情况、被指控犯罪前后表现以及审查起诉期间帮教情况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就报告的真实性接受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询问,客观全面地对调查结果进行说明。此外,司法社工还深入分析了李某某的犯罪原因、利于其回归社会的因素,对李某某开展了庭审教育,并就判后帮教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为准确量刑以及判后帮教提供了重要参考。 

    2015年开始,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实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司法社工”项目,委托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化的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2016年,该院进一步探索实践司法社工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参与诉讼机制,委托司法社工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参与诉讼,不仅能够为法院作出裁判提供客观全面的参考,还可以便于司法社工更全面、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庭审帮教以及判后帮教工,对推进未成年人诉讼模式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