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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特色化帮教---让青春不再迷茫
2017-09-04 09:40: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结合未成年人个体,制定特色化帮教方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家庭,改过自新。

  2017年6月22日,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将小强(17岁)移送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结合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和本院自行调查,了解到小强成长在单亲家庭,父亲常年外地打工,其常年跟随奶奶生活,于初二辍学后在外打工,奶奶去世后一人生活在老家。由于年龄较小,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自控能力较差,加之受不劳而获思想的驱使,在受网友影响后,走上了犯罪道路。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对小强和其父亲分别开展了法治教育和释法说理,用面对面的沟通打开了父子心结,修复亲情关系。目前小强和父亲共同生活。

  本案有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小强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委会讨论后依法对小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结合小强的特殊经历,该院联合司法社工共同制定实施了特色化的考察帮教方案。

  一 、突出家的温暖

   联合家庭治疗,帮助小强及其父亲恢复家庭沟通和教育。从小强生活起居入手,加强父亲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从沟通陪伴做起,增进父子感情,帮助小强找回家的温暖;从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入手,提升家庭教育约束力,避免小强再次产生不良行为。

  二、突出心的感化

  开通个案辅导,通过心理疏导和矫治,鼓励其再次走进学校,最大限度消除案件对小强的消极影响,帮助其增强自信,恢复正常生活。

  三、突出法的教育

  检察官、司法社工定期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的形式与小强开展面对面交流,带领阅读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案例,指定观看法治类节目、新闻等,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升法律意识。同时根据小强居住在外地的实际情况,规定以书信的形式及时汇报思想状况,提高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实效。

  四、突出社会的引导

  带领小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爱孤寡老人、参加志愿者活动,增加了其与人交往的机会,加强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提升对是非的自行辩知度,引导自己的行为。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异地帮教,联合司法社工落实帮教方案,利用特色化帮教挽救失足少年。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