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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检察院:以能动履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2-08-15 16:59: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在法治层面率先突破。近年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共利益,全力助推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法治护航,打造最优社会治理“大环境”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积极发挥网格员在公共安全领域普法宣传、线索发现、协助调查等方面作用。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回应民生关切。借助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

  扩大“朋友圈”,参与构建公共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注重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检察长+网格长”协作机制作用,积极开展风险研判,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开展系统治理、行业治理。在区委统战部支持下,遴选17名党外人士参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为线索提供、专业咨询、检察听证、跟踪观察、评估验收等提供支持。

  加强统筹,打好市域社会治理“组合拳”

  对外一张网,拓展检察监督途径。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聘任12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兼任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支持30余次;开展走访摸排,与应急、住建、市场监管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刑事司法全面对接。

  找准“小切口”,以“我管”促“都管”。选取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开展监督,区分案件性质、领域、办案阶段,与行政机关磋商12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9次,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公益保护的最佳状态,助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及时履职。

  司法为民,全力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检察“新担当”

  聚焦电动自行车乱象,守护“家门口的安全”。通过走访辖区街道办事处并随机调查多个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虽设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但仍存在设置位置不合理、充电点位偏少、“飞线充电”“楼道充电”等情形。云龙区检察院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开展集中宣传、联合整治、电动车起火演练等工作,并将电动车管理纳入小区建设综合改造,形成“基层监管+消防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治理合力。

  聚焦道路交通,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最高检针对窨井盖治理问题专门向住建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后,云龙区检察院积极落实,经随机调查发现,多处窨井盖存在破损、缺失、沉降、无防跌落警示标识,部分街道两侧有盲道被损毁、占用等情形。此外还有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放“僵尸车”,车内放置大量杂物,破坏市容环境、侵占公共资源,存在自燃、自爆等隐患。云龙区检察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加以整治。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在全区开展了全面排查、专项整治,并建立起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聚焦景区设施,守护旅游安全。经排查发现,某度假区内存在旅游公厕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直饮水未公示制水设备清洗、消毒、维护记录等信息。云龙区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

  聚焦室外健身器材,守护健身安全。经随机走访发现,我区多处室外健身器材存在破损锈蚀、部件缺失、零件松动、报废器材未及时拆除、安全使用年限不清、被杂物压占等问题。云龙区检察院建议行政机关视情维修、拆除或更换。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内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拆除了问题设施,安装全新器材,明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定期检查维护,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安全。云龙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多家医疗机构未充分提供无障碍服务,存在未设置低位服务台、电梯入口处无提示盲道、无障碍厕所内独立空间被封闭等情形。云龙区检察院分别向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后,责任单位更换、整改无障碍设施,设置志愿者服务台,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挂号、陪同就诊、协助取药、办理住院手续等服务。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新定位为指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