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平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平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平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3年2月18日至2月21日,被告人平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到福建省龙岩市,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转违法犯罪资金,并到银行帮助取现。
经查明,被害人杨某某、罗某某等人被他人电信诈骗,其中被骗资金中有58万余元转入被告人平某某的银行账户,被告人平某某在资金到账后到ATM机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2万元,其余资金被转入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