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云龙区建设“徐州特大城市核心区”的奋斗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引领,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服务全区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把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27件46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8件54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两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犯罪案,绑架并杀害求职女大学生案,盗窃天然气、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以及假冒知名品牌乳制品、洗漱用品案。针对失地农民拆迁安置小区聚众性刑事犯罪案件多发现象,进行分析并建议完善保障措施。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犯罪。在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调度下,集中力量审查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19件。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充分发挥检务接待大厅宣传教育、情绪疏导和检察官约见等综合功能,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成立心理咨询团,耐心接待来访群众,释法说理,成功处置各类急访、集体访,未发生一起因检察环节执法存在问题导致上访事件或矛盾激化等情形。
三是积极做好风险排查和维稳工作。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全面推进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及时妥善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二、严肃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加大力度不放松,依法惩处不手软,惩防并举,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腐败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医疗系统、农机系统、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大要案率为100%。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进行调查分析,引起市领导重视,催生徐州市政府发文对被征收(拆迁)房屋证件核验工作进行规范。积极组织“检察长宣讲团”,先后在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市城管局、邮政局、云龙区文教体局、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讲。与徐州市中医院共同试点“抗生素使用三色预警系统”,控制抗生素使用量,消除医疗环节职务犯罪隐患,取得较好成效,被市卫生局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推广。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一是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以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转变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把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是否漏人、漏罪等情形作为监督重点,把是否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超期羁押、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逮捕或不捕决定等作为侦查监督重要环节。立案监督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案件”。
二是依法加强审判活动监督。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新增程序规定,积极参加庭前会议2次,利用庭前会议解决分歧问题,简易程序案件出庭182件,实现出庭率100%。完善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依法、规范行使检察监督权,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是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履行驻监检察职能,参加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核查及庭审613人次,参加监区安全检查12次,与服刑人员谈心127人次。依法运用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机关、刑事侦查和审判机关权力运行中的瑕疵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均促成有效整改,确保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全心全意执法为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努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
为民服务更加周到便捷。深入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综合检务接待大厅服务民生的多种功能。积极向基层社区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推行“社区联络检察官”制度;在人口密度大、案件多发易发的社区开展“法律门诊”,贴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适应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完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规定》,详细规定接待、阅卷、会见、申请听取意见等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切实确保案件当事人辩护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
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更加专业规范。实行未成年犯罪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所有案件全部落实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开展社会调查6人,为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18人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未成年人不起诉和轻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联合团区委全新打造“七彩阳光”工程,荣获全省共青团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二等奖。在区委政法委和团区委支持下,和阳光教育培训学校合作建立“阳光家园”,预防“边缘青少年”犯罪。
“两法”实施新机制更加完善。围绕新修订“两法”实施,加强精细化管理、精品化办案工作。制定《关于提请逮捕应当提供法定的社会危险性证据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审查逮捕必要性证明、羁押必要性审查、律师诉权保障、非法证据排除等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会商,出台《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的协作意见》、《关于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工作意见》、《关于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集中出庭制度的意见》、《财产刑执行监督实施意见》和《社区矫正工作密切协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了工作配合和互相制约,提升了打击犯罪合力,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关怀。
五、固本强基、提升素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形象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为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深入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成果报告会等形式,将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切实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一等奖。
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得到新提升。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岗位练兵8期,共有253人次参加了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竞赛活动;872人次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培训(含网络培训)。公诉科被表彰为2012年度“全市政法标兵单位”,并喜获江苏省“最美青年检察官”集体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
三是纪律作风建设显著提高。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检风检纪、三公经费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阳光操作工作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制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推动检察机关改进作风,更好服务保障民生。
四是自身监督制约更加规范。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办案程序监管、法律文书涉案款物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监管的全覆盖,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检务督察等自身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深化。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开通手机报,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民主党派等发送检察工作简讯。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听庭等活动,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检察工作才能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才能发挥得更加充分,检察事业才能永葆青春。检察事业的进步发展,离不开代表们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