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1月4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徐州市某医院病房内,采用顺手牵羊方式,盗窃受害人杨某某现金人民币2700元。
2017年12月4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1月4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徐州市某医院病房内,采用顺手牵羊方式,盗窃受害人杨某某现金人民币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