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依法许某某涉嫌盗窃一案 提起公诉
2018-01-09 16:40: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许某某以盗窃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许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8月23日0时许,被告人许某某到徐州市某洗浴中心洗浴,在该洗浴中心更衣室内,被告人许某某利用其持有的更衣柜手牌将张某某更衣柜打开,盗窃被害人张某某放在更衣柜内的iPhone手机一部、三星牌手机一部、手表一块、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26元)。经鉴定,被盗二部手机价值人民币共计6360元。 

  2017年9月2日被告人许某某携带上述被盗物品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上述被盗物品已发还被害人张某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