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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批准逮捕
2018-04-26 12:17: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42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8年4月2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在徐州市服装店内盗窃黑色苹果X手机一部。经价格鉴定,该手机市场价格为人民币7400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