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甲等七人以诈骗、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于2013年至2019年5月期间从事放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虚假诉讼、仲裁长期组织李某某、王某甲、印某某等七人采用殴打、辱骂、恐吓、喷漆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房产及钱物,已形成以张某甲为首人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致使部分受害人有家不敢归,被迫卖房还贷,甚至致人自杀,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