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0年7月2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乔装打扮为农民工,在徐州市某公交站台,趁被害人邢某某乘坐公交上车刷卡不备之机,扒窃被害人邢某某裤子口袋内的现金人民币1025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8月4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0年7月2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乔装打扮为农民工,在徐州市某公交站台,趁被害人邢某某乘坐公交上车刷卡不备之机,扒窃被害人邢某某裤子口袋内的现金人民币1025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