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李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李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在徐州市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后将销赃款挥霍。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62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年2月14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李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李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在徐州市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后将销赃款挥霍。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62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