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2017 年12 月29 日9 时左右,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民警李某某、孙某某在徐州市云龙区东店子公交站台附近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民警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停车场途中在徐州市云龙区中石化绿地加油站东侧,遭到电动三轮车车主周某以辱骂、殴打的方式阻碍民警李某某的正常执法,造成李某某右眼上额受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月11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2017 年12 月29 日9 时左右,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民警李某某、孙某某在徐州市云龙区东店子公交站台附近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民警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停车场途中在徐州市云龙区中石化绿地加油站东侧,遭到电动三轮车车主周某以辱骂、殴打的方式阻碍民警李某某的正常执法,造成李某某右眼上额受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