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周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周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口罩销售虚假信息,采取收款不发货手段,骗取被害人高某某人民币4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1月5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周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周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口罩销售虚假信息,采取收款不发货手段,骗取被害人高某某人民币4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