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某、单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单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李某、单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5月24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提议并与单某某预谋后,到徐州市某电竞宾馆,由被告人单某某假借他人身份办理入住该宾馆,二人使用螺丝刀拆卸房间内两台台式电脑主机,次日凌晨0时许将显卡两个盗走,后由被告人李某联系并以人民币4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二人各分得2100元。经认定,实物共计价值5400元。
案发后,被盗显卡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