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任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任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7月,被告人任某某多次在徐州市多地盗窃他人财物,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6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2年9月2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任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任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7月,被告人任某某多次在徐州市多地盗窃他人财物,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6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