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金爱晶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党史学习教育中本部门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践行“两在两同”所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打算,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进行了补充和点评,金爱晶作出指示。
金爱晶强调: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决克服松懈、畏难情绪,不断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工作。
金爱晶指出:
根据2021年初目标,各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目前工作开展良好,年度目标已完成的,要梳理、整理相关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和工作经验;年度目标未完成的,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工作开展,争取在本月底前完成年初目标,确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金爱晶要求:
“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如何,判断标准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落脚点在我们的工作效果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崇高使命,努力实现“事了”“暖心”,把实事办好、办实,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并以人民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感受确切的方式做好宣传,为云龙区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做出检察贡献。